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