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需要委派监理工程师作为其代表,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监理合同约定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行使的职权不得委托。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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