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业务时,应当核验监理单位的资质,不得将监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