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业务时,应当核验监理单位的资质,不得将监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