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设立、建设和验收遵循环境优先、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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