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执业律师应当加入市律师协会,成为会员,否则不予登录、注册。取得律师资格未执业的律师,应当成为市律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