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第三十条 废弃物处理实行专业化经营。废弃物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废弃物处理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