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 市、区政府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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