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心理咨询机构未依法登记擅自开展业务活动的,由市场监管或者民政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