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三章 登记程序 · 第五节 变更及其他登记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五节 变更及其他登记 第四十九条 预售房地产的,预售人应当将买卖合同报市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