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人的捐赠行为和受赠人的受赠行为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