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条 控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