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督学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督学 第十二条 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公务、履行教育督导职权的人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