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技术创新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技术创新 第三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协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高端芯片、基础和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领域推动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竞争性遴选、下达指令性任务等方式组织开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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