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 第三节 公平竞争 第七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三节 公平竞争 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不得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在数据要素市场的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