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二章 个人数据 · 第三节 个人数据处理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二章 个人数据 第三节 个人数据处理 第三十条 数据处理者不得基于用户画像向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推荐个性化产品或者服务。但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征得其监护人明示同意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