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市场主体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交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个人数据未依法获得授权的;
(二)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含未经依法开放的公共数据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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