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六条 数据交易平台应当建立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制定数据交易、信息披露、自律监管等规则,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商业秘密和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