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妨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