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四十二条 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口岸设置无线电监管点,口岸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