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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