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排气污染检测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排气污染检测 第二十二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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