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风景区资源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在风景区内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区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风景区管理机构交纳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