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欠薪保障基金 第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欠薪保障基金 第九条 欠薪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如下: (一)欠薪保障费; (二)财政补贴; (三)欠薪保障基金的合法利息以及接受的合法捐赠。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