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墓以外修建坟墓的,由有关部门责令修建人限期清理;逾期拒不清理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修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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