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殡仪馆应当自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接运尸体。\ 殡仪馆接运尸体应当对尸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