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丧事承办人举行丧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污染环境、影响市容,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3. 殡葬设施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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