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报送备案的,由市财政部门责令在三十日内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年度检查时不予换发执业许可证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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