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 市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海域使用情况,定期发布海域使用监测和相关统计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