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十三条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申请继续使用该海域并准予续期的,应当依法缴纳续期海域使用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