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全面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优化海域空间布局,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弘扬海洋文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