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