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建立海洋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