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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