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 第四十五条 业主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维护规则; (二)业主合理使用物业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三)物业天面、外墙、门窗及户外设施保洁和装修规则: (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权利和义务; (五)业主分担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费用的方式; (六)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