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电梯乘客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电梯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