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产权属于多人共有的,其更新、改造、维修所需经费按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