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公众参与

第六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公众参与 第六十五条 环保部门可以聘请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具体办法由市环保部门另行制定。 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有权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投诉并及时向环保部门转达,环保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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