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