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一百一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市民代表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