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第五章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 第二节 行政复议

第六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第五章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第二节 行政复议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的作用,指导行政机关纠正不当或者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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