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行政执法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行政执法 第二十一条 市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持的,可以邀请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派员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邀请协助现场调查取证的,市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对涉案信息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泄密。协助调查取证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