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挤占养老保险基金的,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