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节 基层社会治理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四节 基层社会治理 第七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规模,并以社区为基础划分综合网格,完善管理机制,整合行政部门下沉社区事项和人力资源,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综合网格治理效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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