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节 基层社会治理

第七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四节 基层社会治理 第七十六条 市、区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明确入职条件和退出机制,完善岗位薪酬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待遇,将社区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围管理。 市、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学生到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培训,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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