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节 劳动就业 第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劳动就业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科学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以及分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发布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