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管理局对市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市政府可以改变或者撤销管理局不适当的决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