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企业设立及管理

第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企业设立及管理 第十七条 投资者可以在保税区内设立交通运输、通讯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第三产业企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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