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 第三十九条 保税区内生产的产品向境内非保税区销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