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 第三十九条 保税区内生产的产品向境内非保税区销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