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贸易管理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贸易管理 第三十七条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设备租赁业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