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税收和金融管理 第四十四条 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开设外汇现汇帐户。没有外汇帐户或者外汇帐户资金不足的企业,可以按规定向指定银行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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